认了 3 万只缴了 1 万,合作社能催缴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纠纷(类型化)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 地域:浙江省 · 案由:32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纠纷 · 发布:2026-10-09 · 更新:2026-10-09
脱敏展示不披露当事人/案号不承诺结果
⚠️ 本文为类型化办案经验分享,基于公开法规与裁判规则提炼,已作脱敏处理:不出现真实当事人、企业、法院与案号,地域仅保留浙江省。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也不构成任何结果的承诺。

开篇:合作社不是公司,出资规则写在章程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成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的出资制度跟公司不一样: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有统一规则,而合作社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出资义务基本靠章程约定。纠纷也就从这里来——章程写得含糊,成员缴了多少、该缴多少,各说各话。

这类案子的标的额通常不大,但牵一发动全身:出资不足直接影响成员账户记载、盈余分配比例,甚至成员资格本身。这篇按类型讲清楚出资纠纷的裁判思路。

一个脱敏例子(后文都围着它说)

示例(纯虚构,仅为说明规则):某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约定:成员出资总额 80 万元,甲成员认缴 3 万元,分两期缴纳,2024 年底前缴清。截至 2025 年 6 月,甲仅实缴 1 万元,经合作社书面催告后仍未缴纳。合作社起诉请求甲补足出资 2 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审理中查明,章程未约定出资不足时的除名或盈余分配扣减规则,成员账户中甲的出资记载为 1 万元。

这个例子里有三个关键变量:章程有没有约定出资期限、有没有约定催缴与违约后果、成员账户怎么记载。它们共同决定甲的义务范围。

先对号入座:你属于哪一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纠纷,先看争议落在哪个环节:

出资义务怎么定:章程是第一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成员出资作了原则性规定: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合作社出资。具体到操作层面,合作社章程通常会约定出资总额、各成员出资额、出资方式、缴纳期限、出资不足的处理。成员账户是核心凭证——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记载其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等,作为盈余分配和财产清算的依据。

回到例子:章程约定甲认缴 3 万元、2024 年底缴清,甲只缴 1 万元,出资义务是明确的。合作社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核查成员账户记载——账户记了 1 万元,说明甲已缴部分得到确认;补缴 2 万元的主张以章程为据,可以成立。

出资不足怎么办:催缴、扣减、除名,一步步来

成员不按期出资,合作社不能直接"一票除名",一般按这个顺序处理:

实务里最常见的败诉点,就是合作社"催告没留痕、决议没程序、章程没依据"三步全缺,最后法院只能认定出资不足成立,但除名无效、盈余分配还得按实际出资来。

一个实务争议:劳务能不能作价出资

合作社成员以劳务出资,是实务中的模糊地带。与公司法的严格规定不同,合作社法对成员出资方式没有作封闭式列举,实务中不少合作社章程允许成员以劳务、技术、管理参与合作。但劳务出资有两个硬伤:一是无法登记进成员账户的"出资额"科目,难以评估作价;二是劳务持续提供、无法像实物一样"交付",发生争议时出资是否到位很难举证。

我的处理思路是:章程明确允许劳务出资且约定评估方式的,按约定处理;章程没有约定的,劳务一般不计入出资额,而是通过盈余分配方案按实际贡献体现。当事人主张劳务出资的,要拿出章程依据和实际提供劳务的凭证,否则很难被认定。

常见问题

Q1:合作社成员认缴后不实缴,合作社能要求补缴吗?

可以。成员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额和期限出资,逾期未缴的,合作社可书面催告并要求补足,必要时依章程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Q2:出资不足会影响成员资格吗?

视章程约定而定。章程约定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除名的,须经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并通知本人;章程没有约定的,一般不能仅因出资不足径行除名。

Q3:成员账户是什么?有什么用?

成员账户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和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是确定盈余分配和财产清算比例的核心凭证。

Q4:劳务能不能作为合作社出资?

章程明确允许并约定评估方式的,按约定处理;章程没有约定的,劳务一般不作为出资额认定,可通过盈余分配方案体现,主张劳务出资须有章程依据和实际履行凭证。

Q5:出资不足的成员还能参与盈余分配吗?

能,但按实际出资与交易量比例分配;章程另有约定(如按约定出资额分配或扣减)的,从其约定,不得超出章程范围另行扣减。

我的建议

合作社出资纠纷的案子,我一般先让当事人把三样东西找齐:章程里关于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和违约处理的条款;成员账户记录;历次出资凭证和催告文件。合作社一方,我的建议是催缴务必书面化、留送达凭证,章程里把出资不足的处理规则写清楚——催告、扣减、除名的程序都写在章程里,后续才有明确的程序依据。成员一方,我的建议是每次出资都要让合作社在成员账户上记载并签字确认,别用现金一交就完事;被催缴后先核对章程和账户,再决定补缴还是协商调整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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