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K094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应通过行政赔偿程序解决不受理刑事附带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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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伤亡已构成犯罪,受害人或其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对民事赔偿请求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其可依国家赔偿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本批复公布前已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处理,受害人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不予受理。

裁判规则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伤亡,即便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受害人或其家属也不能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该工作人员个人赔偿;此类赔偿应通过行政赔偿程序解决,由所属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承担。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范围与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
  • 《行政诉讼法》

生活场景解读

警察执行任务时把人弄伤了,事后他自己也被判了刑。你以为能跟着刑事案子顺便要赔偿?不行,法院不受理这种附带民事。你得单独走行政赔偿,找他所在的机关要钱,别走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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