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怎么提起代表诉讼?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一、结论

股东代表诉讼是"替公司打官司"。符合条件(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的股东,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侵权时)或董事会(监事侵权时)起诉;前置机关拒绝、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的,股东方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胜诉利益归公司而非股东个人。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三、主要风险情形 / 情形分析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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