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利息)怎么算?

领域:强制执行与执行异议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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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由「一般债务利息」(按生效文书确定或法定)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组成;加倍部分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公式为:欠款数额 × 日万分之1.75 × 迟延天数。自履行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算。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三、司法实践

拖延履行只会让债务「利滚利」。日万分之1.75看似不高,但叠加本金与一般债务利息,长期拖欠将显著加重负担,也是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的重要杠杆。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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