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范围K0061

公安机关主张刑事侦查行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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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主张其冻结等强制措施系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应当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性;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举证的,法院应认定其不属刑事司法行为,依法受理并对该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裁判规则

公安机关主张其实施的冻结等强制措施系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应当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证明;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举证的,法院应认定其不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依法受理并对该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67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31条

生活场景解读

账户被公安冻结,公安说是刑事侦查。法院给了它十天时间提交证据证明这是刑诉法授权的侦查措施,公安拿不出来。拿不出证据,就不能认定是刑事侦查行为,法院会照常受理案件,审查冻结措施合不合法。

主张是“刑事侦查”的一方,要自己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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