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批复等公文原则上属于内部程序性行为,不直接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不可诉;但该公文直接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作出处分,并通过送达、告知或实际执行等途径外化的,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裁判规则
机关内部形成的会议纪要、批复等文件,原则上只在机关之间流转,没有直接影响外部人的权益,不能起诉;但如果这类文件直接处分了外部人的权益,并且通过送达、告知或者实际执行让当事人知悉、受到影响,那就转化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审判办案指南(一)〉的通知》(法办〔2014〕17号)
生活场景解读
政府的内部纪要、批复,如果只是机关之间商量事情,没落到你头上,那不能告。但如果这份公文直接处分了你的权益,还通过送达、告知或者实际执行让你知道了、受到实际影响,那它就已经外化成具体行政行为,你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