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范围K0092

火灾事故通报的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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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就重大火灾事故向系统内部下发的事故通报,属于对事故原因和责任的内部认定意见,本身不直接确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外部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该通报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裁判规则

行政机关就重大火灾事故向系统内部下发的事故通报,属于对事故原因和责任的内部认定意见,本身不直接确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外部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该通报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3条

生活场景解读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上级机关给系统内部发了一份事故通报,里面提到某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这份通报是内部认定,没有直接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或处分,公司不能单独告这份通报;如果之后有具体的处理决定,再针对处理决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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