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偷税行政罚款争议(类型化)

领域:税法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案由实务库·类型化办案经验 · 发布:2026-08-15 · 更新:2026-09-09
脱敏展示不披露当事人/案号不承诺结果

先给结论

"少缴了税"不等于"偷税"。偷税以主观故意为要件,如果能证明是计算错误、政策理解偏差,而不是伪造、隐匿、虚假申报,就有空间争取从轻、减轻甚至不予行政处罚。

⚠️ 本页为类型化办案经验分享,已做脱敏处理,不含任何具体当事人信息、案号或结果承诺;个案以正式委托与生效裁判为准。

一个脱敏例子

某电商企业 2023 年因财务人员把一笔平台返点错计为免税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 12 万,稽查局拟按偷税处 0.5 倍罚款 6 万。企业主张是政策理解偏差,不是故意。

处理思路

类型对号(看你是哪一类)

常见问题

我的建议

我一般建议企业接到告知书别急着认,先把账务底稿理清楚;能证"非故意"就书面申辩,这一步常能把罚款降下来甚至免掉。等拿到决定书再找律师,很多从轻情节已经难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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