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投资人承诺担责的货款追索纠纷(类型化)

二、办案思路

三、可借鉴的要点

四、处理结果(类型化)

法院经审理认定:对账单证明买卖关系与欠款事实清楚;鞋业公司注销后,其独资人在注销过程中出具《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注销前债权债务清算完结、违法失信自愿担责,故对原告要求该投资人支付货款及利息的诉请予以支持。判令投资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本金,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投资人负担。(本案被告及第三人均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五、合规提示

以上为类型化经验,不代表任何个案结果。如遇交易相对方注销、货款悬空的情形,应尽早咨询执业律师,及时调取工商档案、固定对账证据,选择恰当的追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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