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行政法(含土地房屋征收)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案由实务库·类型化办案经验 · 发布:2026-08-15 · 更新:2026-09-09
脱敏展示不披露当事人/案号不承诺结果
先给结论
集体土地上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在征求意见期内书面提,并争取多数被征地成员意见推动听证(多数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必要时复议或诉讼。整类案子的关键争议点,往往在"评估方法的合理性",而不只是"钱多钱少"。
⚠️ 本页为类型化办案经验分享,已做脱敏处理,不含任何具体当事人信息、案号或结果承诺;个案以正式委托与生效裁判为准。
一个脱敏例子
老周家 200 平宅基地房屋,评估只按建安成本给 90 万,而周边类似宅基地区位补偿明显更高;安置方式还只允许"拿钱",不让选房。
处理思路
- 固定证据:整理征收公告、补偿方案、评估报告与权属证明,建完整底稿。
- 窗口期发声:在方案征求意见期内提书面异议(针对补偿方式与标准),并争取多数成员意见推动听证;评估结果送达后,第一时间对个别评估价申请复核、鉴定。
- 复议衔接:对后续补偿/责令交地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复议,必要时诉讼。
类型对号(看你是哪一类)
- ① 对评估价不满(评估结果已公示/送达) → 按省级规定申请复核、鉴定;房屋已纳入城市规划区且未安置补偿的,可请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 ② 对方案整体异议 → 征求意见期就提,别拖。
- ③ 已下责令交地决定 → 限期复议、诉讼,否则可能进入执行。
常见问题
- 只能拿钱不能选房合法吗?看方案是否提供多选,剥夺选择权可争。
- 评估低了怎么办?评估结果已公示/送达的,可申请复核评估,必要时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集体土地无统一评估办法,按省级规定执行,房屋已纳入城市规划区且未安置补偿的,可请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 错过征求意见期呢?仍可针对后续具体决定复议、诉讼。
我的建议
我一般建议被征收人别等"拆了再说":方案公示期就提书面异议并留证(针对补偿方式与标准);评估结果送达后,第一时间做技术参数比对——这是后面所有救济的支点,越早越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