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但房其实是我(案外人)的,怎么办?

领域:强制执行与执行异议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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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法院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则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不成立则驳回。案外人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典型如借名买房、离婚协议约定归前配偶却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等情形。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三、司法实践

能否排除执行,核心在于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阻止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物权期待权)。借名买房、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能否对抗执行,取决于权利形成时间、对价支付与占有情况等事实。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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