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股东董事担责吗?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一、结论

减资是"抽回资本"的行为,必须依法通知债权人(决议后10日内通知、30日内公告)。未通知即减资,实质上损害了债权人基于原注册资本产生的信赖。新《公司法》第226条规定,违法减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未通知已知债权人的,股东常需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三、主要风险情形 / 情形分析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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