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没收违禁品和非法物品能告吗?|温州律师项若森

领域:行政法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实务文章 · 发布:2026-09-16 · 更新:2026-09-17
核心结论(温州律师项若森):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收缴违禁品、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缔等行为,都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无论定性为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都直接影响你的财产或声誉,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审查重点:主体权限、行为定性、程序与依据。
本专题内容簇 · 行政强制与人身财产:本文为该簇分篇,总览见 行政强制措施能告吗?; 同簇还有 扣车扣证怎么办? · 被限制人身自由能告吗? ·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能告吗?
裁判依据延伸:收缴违禁品行为性质 · 责令改正行为的性质界定 · 取缔行为性质的认定

一、没收与收缴的定性

同样是把财物拿走,法律性质不同,审查口径也不同:

对当事人而言,名称是"收缴"还是"没收"不影响起诉资格——两者都可诉。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缔

三、可诉性与审查要点

法院审查这类行为,通常围绕:

四、救济路径

五、实务提醒

六、常见问题(FAQ)

问:小卖部被没收了一批货,能告吗?
答:能。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处罚,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重点审查依据与程序。

问:被"责令改正"后还被告知要罚款,两个都能告吗?
答:责令改正与罚款都是独立的处罚决定,分别作出的话可以分别主张救济。

问:收缴的东西找不到了,怎么赔?
答: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对物品灭失损失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需提供物品清单与价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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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说明:由项若森律师整理,基于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开裁判规则撰写,仅供普法与实务研讨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个案情况不同,请以正式法律意见及生效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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